2012年11月13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正式取得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资质,成为山东辖区获得这一培训资质的三所院校之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关于做好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的有关要求,中国海事局根据各直属海事局上报的现场核验意见,公布了具备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资质的单位名单,山东辖区共有三所院校获得培训资质。
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资质须在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等软硬件满足航海教育的要求下取得,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自成立以来,大力引进优质师资,购置了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并以其明确的办学定位、严格的教学管理、良好的品牌效应、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教学质量,成为航海类教育的一颗新星,为培训资质的取得奠定了基础。培训资质的获得也是海事主管机关、社会各界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肯定和对学院发展的支持。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获得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资质后,将根据培训的要求和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好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机舱资源管理(ERM)适任培训与基本安全(Z01) 、保安意识(Z07)、负有指定保安职责(Z08)的补差培训,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使学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山东辖区的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做出贡献。